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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限?禁?――“新杀手”电动车的命运之争

放?限?禁?――“新杀手”电动车的命运之争

在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事故不断增加。对这个马路“新杀手”,各个城市的态度时松时紧、摇摆不定:广州等城市严令禁止,北京是“禁”了又“放”,常州则以“限”代“禁”……

  近日,《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其中新增的涉及限制电动车总量条款,再度引发关于“电动自行车”命运的大讨论

  说“放”者,看好其身为环保交通工具的绿色前景;说“禁”者,痛心于频发的交通事故;谈“限”者,认为该折中补一补车主的素质课。这一道民生难题,该从何处解起?


河南郑州市花园路,一位骑电动车的女士载着一名孩子在机动车道上行驶(2006年5月27日摄)。 据郑州市交管部门介绍,近年来,因电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多数原因是电动车超速行驶和违章带人。 新华社记者 王颂 摄


在河南郑州市花园路,一位骑电动车的女士前后各载着一名孩子在机动车道上行驶(2006年5月27日摄)。 新华社记者 王颂 摄

  杭州拟出台限制电动车条例引热议
杭州市法制办公室日前在网上公布了《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对电动自行车总量做出了限制性规定,这项条款在当地引发了热议。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的第八条“车辆总量控制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车辆保有量情况,在市区对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登记实行总量控制。实行总量控制前,应当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对于这项规定,一部分人叫好,认为安全性是电动车的最大问题,其车速过快,刹车系统质量普遍较差,加上车辆过重,遇到紧急情况容易失控造成事故,必须加以限制。的哥老吴说,自己最怕的就是电动车,“它速度一点不比汽车慢,骑的人又不像汽车驾驶员要受到培训和约束。我天天在路上跑,经常看见电动车撞伤行人,有的还和汽车相撞,结果是骑电动车的人也是非死即伤,害人害己啊!”
  有人则认为“限”还不够。公司职员李欢说自己对电动车深恶痛绝,“我现在走路都提心吊胆,不知道什么时候身后就会突然蹿出电动车,擦身而过,无声无息,而且速度非常快,想想都后怕。在电动车驾驶者素质不高的今天,‘禁’才是彻底的解决之道” 。
  另一方面,反对限制电动车的声音也很强烈。据统计,杭州市仅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就已接近60万辆,据杭州电动车自行车行业商会发布统计消息,杭州市拥有电动车家庭的数量已经超过拥有自行车家庭的数量,电动车已经成为杭城市民最主要的代步工具。
  电动车主周勤说,和汽车相比,电动车自行车经济实惠,体积小,充一次电续程远,而且环保,已经成为老百姓最基本的交通工具,这两年电动车发展这么快,说明这个东西符合我们的需求,存在就有他的合理性,限制未必会给我们老百姓带来好处。
  网友“逍遥侠”说,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因为城建规划不合理,有的是交通规则不合理,还有一些是外地牌超标电动车引起的。既然事故由多方造成,“板子”就不能光打在电动车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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