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斑竹管理制度(beta版)
第一章:版主的申请
一、本论坛除私密板块外,不满三个版主的版块都欢迎每一位符合版主申请条件的用户申请成为版主,申请需至论坛的申请版填写版主申请表。
二、版主申请者必须是本论坛的合法用户,注册时间应为3个月以上,论坛等级应为初级会员以上,包括初级会员。辞职并被批准的版主在辞职后的一个月内不能申请所辞版面的版主,因失职或违规被撤职的版主三个月内不能申请任何一版面的版主,已经有过五次辞职且被批准的版主或两次被撤职的版主不能再申请版主。
三、技术版面版主的管理是以利于技术交流和发展为中心任务,故技术版版主应该为本专业或从事相关专业多年的经验人士。
四、超级版主的产生。超级版主可以对整全社区的各个版面进行管理,超级版主不接受申请,主要由论坛优秀版主晋级产生,由论坛管理团队决定。
五、每个用户只能申请一个版的主版主,可兼任其他版的版副。
六、申请者经管理团队审核通过的,赋予基本版主权限,并于一周之内到站务&链接版块斑竹报道贴报道。
第二章:版主的权利和义务
八、版主需注意本规定中有关版主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之事项,同时需随时留意论坛公告版及版主议事版中的公告事宜并配合执行。
九、版主有权依站务管理办法执行其管理权力。如遇因管理方面之重大争论,可交由管理团队裁决。
十、版主之间关于版务管理有不同意见者,应尽量协商达成一致,如有重大分歧,可提交由管理团队裁决。
十一、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垂用者的问题,版主有责任确立并保持该讨论区的风格和主题。
十二、版主须有效利用其权力,引导本版讨论方向,严厉制止人身攻击、*政府、猥亵、色情等言论;须及时整理版面,包括对无保留价值的过往讨论的删除,组织相关文摘区,建立和管理精华区等;对张贴违规文章,宣扬违规言论,张贴与本讨论区无关论题,大量发表无意义、无保留价值的“灌水”文章,相互调侃占用版面的网友要及时制止,并视情形给予适当处罚。
十三、若版内出现纠纷,版主应负责协调,引导讨论正常进行。版主应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对于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讨论区,版主要斟酌情形,避免过分干涉,若协调无效,版主须根据本论坛管理办法,清理版面、引导讨论,对出现违反站规行为及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版主须切实依照站务管理办法、版面建设原则进行管理,处事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以私犯公,压制正确言论,影响讨论区发展。如果因为此而引发争吵等不正常现象的,将视后果认定为失职或严重失职。
十四、版主在进行版面管理时,版主的维护量做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版主在引导本版发展同时,每月的版面维护量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所谓的版面维护量是指版主对该版的帖子进行审核、编辑、删除、置顶、加入精华等论坛维护操作,具体的维护量社区将另行再出补充规定。
十五、版主需保管好自己的帐号,不可泄露自己的密码,如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帐号被他人使用而引苹正常现象的,视后果认定为失职或严重失职。
十六、自动加入QQ版主群,加入相关的qq讨论群。QQ群号码:46304552
十七、对于技术区的版主,积极回答会员的疑问,对于某些不能回答的提问,发到相关技术讨论群,如有结果整理后回复帖子。对于解决会员问题的会员,给予积分经验等奖励。
十八、对于资料区的版主,整理资料,方便会员查阅,对于一些会员发布的需要购买的资料,应积极引导,防止漫天要价的出现,对于上传有价值资料的会员给予奖励。
十九、向认识的同行推荐本网站,介绍新人加入网站
第三章:版主的管理、奖励与解职
二十、实行请假制,由于出差等原因时间超过一星期且不能上论坛的须到版主议事版请假,说明请假时间和简短理由。没有任何说明,一个月没有登录网站者,将自动解职。
二十一、斑竹每月考核一次,在新公告区公布考核结果。每个月依据版主在各自版面的管理量、在线时间、发帖量综合考虑,考核出当月最佳版主三名以及考核当月最未三名版主,连续三个月都在当月考核排名最未三名版主名单内或年累计5次在当月考核排名最未三名版主名单内的,将由管理团队作出解职决定;获得过当月最佳版主的版主参与年度最优版主评选;连续2个年度获得最优版主的晋升为论坛超级版主。
二十二、对于版主实行工资制度,每个月工资为论坛金钱500。
二十三、对于获得过“当月最佳版主”、“年度最优版主”称号的版主,年终将由社区管理团队予以统一奖励。
二十四、对于离任版主,任职期超过一年(含一年),离任后转入论坛“论坛贵宾”组(因失职、违规而受处罚离职的版主除外)。
二十五、对于正式版主,除享受论坛的版主应有的权限外,同时为环保企业网主网站VIP会员资格(随版主任期结束而终止)。
二十六、连续两年荣获“年度最佳版主”称号的直接晋升到超级版主。
二十六、对于版主有失职或严重失职行为的,将由环保企业网管理团队视情节轻重,给予解职处理。
二十七、对于版主的明显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以及对其他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经管理团队调查属实,将被解职。
第四章:其他
二十八 、 其他未尽事项由管理团队讨论决定,并公告于管理团队讨论区和公告区后实施。
二十九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修改权归环保企业网管理团队所有,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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